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选拔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工作通知》和《云南农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与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工作要求,以考生综合素质为核心,选拔具有扎实体育专业学识、良好运动技能与较强体育科研潜质的优秀推免生源,提升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维护推免招生工作秩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二)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招生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综合评价,突出特色。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既考查学业基础、科研潜质与外语水平,也考查运动技能水平、专业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体现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要求。
3.规范程序,全程留痕。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各环节集体决议、全程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做到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复查。
4.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按要求公示,安排专人负责政策咨询,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组 员: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学、研究生、综合、团委等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院2027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实施细则;审定材料审核评价标准、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研究处理推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争议;对招生工作结果负责。
(二)学院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成 员:组织员 党群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工作,受理考生举报投诉,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程序查处。
(三)学院审核专家组
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由学院硕士生导师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专家组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设组长1名(学院领导中随机抽取)。主要职责:对照报考条件逐一审核考生材料,核实考生身份、推免资格、学业成绩、成果奖项等核心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形成材料审核成绩,整理并留存审核工作记录。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四)学院面试专家组
面试专家组成员由学院硕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设组长1名(学院领导中随机抽取)。记录人员由在编在岗教师担任。主要职责:制定考核内容、评分标准与工作程序,组织现场考核并独立评分、签字确认。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五)工作保障组
负责考核场地与器材准备、线上考核平台技术支持、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统计录入与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专业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452,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专业领域(方向)。具体招生专业及专业领域以《云南农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领域(方向)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最终接收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能够胜任体育专业课程学习、专项技能训练与教学实践任务。
5.报考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方向的考生,应具备所报专项较为系统的运动技能基础。
6.具有良好的师德认知与从教从业意愿,热爱体育教育事业,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记录。
(一)总体程序
1.填报志愿。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注册,上传照片及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填报我院志愿。
2.资格审核。学院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或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材料提交与审核。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进行合规性审核与综合素质评分。
4.综合考核(面试)。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学院组织外语能力、综合能力考核。
5.拟录取。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二)时间安排
表1 云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2027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填报志愿 | 2026年9月21日9:00—10月18日 |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上传照片、支付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
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 | 2026年9月22日8:00—10月20日 | 学院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
材料提交与材料审核 | 2026年9月22日8:00—10月20日 |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专家组完成合规性审核与综合素质评分 |
综合考核(面试) | 2026年9月22日8:00—10月20日 | 组织外语能力、综合能力考核;跨专业考生加试 |
拟录取与公示 | 2026年9月24日—10月20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发放待录取通知 |
六、申请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表2 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核要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与审核要点 |
1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信息真实、清晰 |
2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核实考生信息是否与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一致 |
3 | 本科成绩单 | 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全部学业成绩单;核对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确认无挂科记录 |
4 | 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 | 《云南农业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
5 | 外语水平证明 | CET-4、CET-6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核实成绩真实性与是否达到报考要求 |
6 | 科研创新与获奖证明 | 已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核实成果真实性、作者排序与获奖等级 |
7 | 运动经历与运动等级证明 | 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裁判员(教练员)等级证书、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及秩序册、成绩册等 |
8 | 个人陈述 | 1000字以内,含个人情况、学业与运动经历、科研与实践经历、报考理由及研究设想 |
9 | 诚信承诺书 | 使用学校提供模板,本人手写签名 |
(二)提交方式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推免+姓名+本科学校+报考专业领域”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020028@ynau.edu.cn;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于综合考核现场提交。材料不全、不清晰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复试。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材料审核
(一)审核范围
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并同意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
(二)合规性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照以下标准逐项审核:
1.具备本科就读学校颁发的有效推免资格,推免手续符合教育部规定;
2.报考专业符合我校(我院)招生专业报考条件;
3.提交材料完整,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材料要求,不存在缺项、漏项;
4.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伪造、篡改、虚假陈述等违规情形。
合规性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综合素质评分
合规性审核合格考生进入综合素质评分环节,满分100分,评分维度、权重及参考区间见表3。
表3 材料审核综合素质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评分维度 | 权重 | 评分要点与参考区间 |
本科阶段学业成绩 | 60分 | 以平均学分绩点为核心,结合专业排名评定:专业排名前10%记55—60分;11%—30%记50—54分;31%—50%记45—49分;50%以下记44分以下 |
外语能力 | 15分 | CET-6达到425分或CET-4达到500分记13—15分;CET-4成绩425—499分记10—12分;未达到425分但经学院批准放宽者记10分以下 |
科研创新能力 | 15分 | 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立项等核心成果记13—15分;有科研或学科竞赛参与经历记10—12分;无相关经历记10分以下 |
综合素质与培养潜力 | 10分 | 思想政治表现(3分),按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0分赋分;运动竞赛成绩及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技术等级(4分),按国家级及以上、省级、校级分档赋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从教从业潜质(3分),按实际表现分档赋分 |
(四)审核工作流程
1.材料接收与整理。统一接收考生材料,核对考生报考信息,按招生专业领域分类整理并完成交接登记。
2.合规性审核。专家组逐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标注存疑材料并予核实,形成合规性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3.独立评分。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并签字确认;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考生材料审核成绩。
4.汇总复核。专家组组长汇总并复核成绩,形成审核工作记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审核成绩使用
学院按材料审核综合素质评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比例为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招生计划的130%。若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面试。
八、面试
(一)考核方式
采用线下考核为主的方式组织;确因特殊情况需线上考核的,使用统一平台并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外语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成绩构成见表4。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70%。
表4 面试成绩构成表
组成部分 | 权重 | 考核方式与时间 | 合格要求 |
外语能力考核 | 30% | 自我介绍、专业外语问答等,约10分钟 | — |
综合能力考核 | 70% | 个人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专家现场提问,不少于20分钟 | 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
合计 | 100% |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
1.外语能力考核。以自我介绍、专业外语问答等方式进行,考查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2.综合能力考核。考生以PPT形式汇报个人情况、学业与运动经历、科研与实践经历、报考理由及研究设想(不超过5分钟),专家现场提问。考查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知识、学科前沿动态、分析问题的能力、反应灵敏性及言语表达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组织要求
1.实行“三随机”,即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考核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
2.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专家组成员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音视频资料按规定保存备查。
(四)跨专业考生加试
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类(0402)之外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运动解剖学、体育概论两门科目,闭卷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两门成绩均达到60分方具备拟录取资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九、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70%计算。
(二)排序规则
同一专业领域内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待录取确认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不予录取情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4.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未通过、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6.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存在伪造、篡改、虚假陈述等情形者;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形。
(六)递补
当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学校增加推免生招生计划时,从候补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十、监督、纪律与申诉
(一)回避与报备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院推免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考我院推免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须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环节工作。未按规定报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监督与巡视
学院监督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工作,对考核程序、评分执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三)纪律要求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学院党委书记组织考核前廉政集中谈话;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意见、打分材料、评分记录、答卷等,由研究生处集中电子化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违规处理
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招生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并按教育部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对在推免招生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申诉渠道
考生对材料审核结果或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监督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考生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由学校复核后作出最终结论。复核确认结果存在错误的,重新启动相应程序予以更正。
十一、档案与信息管理
考生的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材料、材料审核评分记录、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学院整理后交研究生处集中电子化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材料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复查。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云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公路云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邮编650201)
联 系 人:范老师
咨询电话:0871-65812522
电子邮箱:2020028@ynau.edu.cn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推免生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回应考生关切,为考生提供周到服务。
十三、附则
(一)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由云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